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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音乐的艺术价值 |
201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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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日常功课和道场科仪中有许多唱赞的部分。这些唱赞都需要道士诵唱。
诵唱的声乐部分,有独唱、齐唱和散板式的吟唱等形式。其中独唱往往由高功和都讲、监斋等法师担任,齐唱中往往有道士即兴的重唱旋律出现,而吟唱则是无伴奏的散板,需要吟唱的道士有较高的演唱能力。
诵唱的器乐部分,除了有控制诵唱节奏的钟鼓、木鱼以外,全真派的唱赞有笛子、管和笙等管乐器的伴奏,而在江南正一派科仪的唱赞里,有的还要加上了丝弦和弹拨乐器的伴奏。
唱赞的声乐体裁,主要有“颂”、“赞”、“步虚”和“偈”等格式。这些格式大部分从五代起就已经在道教科仪中应用了。就这些格式的旋律结构而言,短小的大多像一首上下句式和承转合四句式的歌曲。篇幅较大的常有许多段,甚至有十多段的,例如在“炼度仪”中的召十类孤魂“来受甘露味”的连续十段。这连续十段往往使用同样一个曲调,只是在节奏或用腔上略有变化。高功法师要随着经文文字的内容,在同样的曲调中,变换节奏,变换声腔,细致地表达出不同程度的同情感情,显示出道士的高水平的音乐表演能力,使得旁听的信众在感情上受到极大的感染。
器乐部分,除了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外,大陆道教也都是由道士自己担任演奏。器乐的形式常常使用在仪式的开头、结尾、唱曲的过门以及道士步行队列的变换、步罡踏斗等等场合。有的表现道士用符法召唤神将天吏,有的表现众神抵临坛场的喜悦,有的表现元神出窍飞登仙界的恬静缥缈,有的表现镇煞驱魔的道法威严。音乐旋律丰富多彩,乐器配置变化多端,很好地发挥着烘托气氛、表达内容的作用。
道士在科仪中念诵时使用的是本地方言,同样在科仪音乐中也采用了一些为本地民众喜闻乐见的地方音乐成分。科仪音乐也是代代师承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同一宗派的道教科仪的音乐应该是相同的。全真道派有所谓“十方韵”,就是全真丛林共同的科仪范本以及统一的声腔旋律。但是,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山川阻隔,交流困难,方言众多,以至各地文化各具特色。道士为了使得道教科仪同本地民众生活相适应,因此,历代道士们在科仪实践中不断将地方音乐成分丰富加入科仪中去。
对于普通的道教信众而言,道教科仪由于是一个科仪一个内容,一个科仪一个形式,因此,道教的科仪如同中国传统戏剧里的折子戏一样。所以,按照中国人的欣赏习惯,特别是中国农民的欣赏习惯,欣赏道教的科仪就像欣赏一出出传统的折子戏一样。只是在中国传统戏剧里,音乐是为戏剧中人物抒情和叙事服务的,由人物演唱。而道教科仪的音乐是为科仪的内容服务的,与世俗社会音乐的功能不同,不过,信众在音乐艺术的欣赏过程中,这样一种差别似乎并不在意。在他们的耳朵里,欣赏的是传统而古老,却又具有本乡本土特色的音乐语言。
对于从事音乐艺术研究的人来说,道教音乐是中国古代音乐的活化石。道教音乐研究的前辈,原武汉音乐学院教授余尚清在《苏州道教音乐》中曾经写道:“法事进行中有歌有舞,音乐有独唱、齐唱、独奏、齐奏等等,法事之前有序曲,法事终了有尾声。整个法事音乐结构的完整性,强弱浓淡的对比以及表现力的多样丰富,音乐语汇风格的民族性、典型性及统一性,都达到了高度的艺术成就。”余尚清教授是在几乎四十年以前说这番话的。那个时代,这些话几乎让人感觉余教授是在梦呓,胡说,美化垃圾。可是,经过四十多年以后,在国内外许多学者对于道教音乐作了深入细致的,广泛全面的研究以后,大家公认,余尚清教授的评价是客观而公正,毫不过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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